2025年宝安区总工会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2025年宝安区总工会
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宝安区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信息
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计划招聘10名工会社会工作者。由区总工会统一分配至全区各级工会。
招聘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向市总工会备案等程序后进行录用。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无不良记录;
(二)年龄和学历要求: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专业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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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其他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信息表》Excel格式电子版;
2.《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电子版一份、经本人手写签名的PDF扫描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合并为单个PDF文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经本人手写签名的PDF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9:00起至7月31日(星期四)17:00止。
(三)温馨提醒:
1.学历验证证明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天有效期内)。
2.具有国(境)外学历或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3.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提交前请仔细核对报考人联系方式,如无法取得联系,相关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达合格线不予录取。
1.笔试
(1)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会十八大精神、工会章程、工会法、工会工作实务等。
(2)笔试时间
具体笔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资格审核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报市总工会协助政审。如报考人数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可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适当减少招聘名额。
(1)面试时间
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组织
具体形式及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五)考察。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性别、年龄等非岗位必要因素不得作为考察筛选依据,确需特殊要求的须经上级工会审批同意。经考察、政审合格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对拟聘对象在“宝安工会”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市总工会备案。
工资福利
经考试、考察、体检等合格的,根据宝安区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所聘人员的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宝安区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区总工会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区总工会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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