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楼玻璃自爆砸坏楼下两辆车,25000元修车费谁来担?律师解读

Connor 欧意中国站 2025-07-09 2 0

近日

一则#21楼玻璃自爆砸坏楼下

2辆车#的消息

引发广泛关注

据报道

贾女士在郑州永和国际上班

平时车就停在公司楼下

那里并非停车位

而是经物业指定可停放的位置

7月3日中午

贾女士突然接到

车被天降玻璃砸坏的消息

其车辆后窗和天幕完全破碎

旁边一辆奔驰的

前挡风板和前引擎盖也被砸裂

21楼玻璃自爆砸坏楼下两辆车,25000元修车费谁来担?律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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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天降玻璃砸到的车。视频截图

经4S店评估

贾女士车辆修复费用约25000元

物业称

是21楼2103室玻璃自爆导致

属于意外

只能与业主协商

2103室为4名业主所共有

但4名业主中

仅一人愿承担四分之一责任

其余3人未现身

目前贾女士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真的挺冤枉的

我觉得就是天降横祸。”

贾女士对记者说

贾女士的爱人也表示

“太后怕了

幸好我们只是车在

如果不幸砸到人

那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21楼玻璃自爆砸坏楼下两辆车,25000元修车费谁来担?律师解读

21楼玻璃自爆砸坏楼下两辆车,25000元修车费谁来担?律师解读

21楼自爆的玻璃。视频截图

对此

网友们议论纷纷

许多人认为这是开发商的问题

也有人认为是开发商和物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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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玻璃自爆砸坏楼下两辆车,25000元修车费谁来担?律师解读

那么

高空玻璃自爆导致他人财产受损

责任如何认定?

若找不到全部责任主体

受损车主如何维权?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车主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主任尤金堂律师的专业解读!

1、高空玻璃自爆导致他人财产受损,责任如何认定?

尤金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空玻璃自爆属于建筑物坠落物损害,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玻璃自爆导致车辆受损,业主作为所有人需证明其对玻璃尽到了合理维护义务(如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否则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责任。实践中,玻璃自爆常因老化或质量问题引发,但“意外”事件不当然免责;若业主未履行维护义务(如未及时发现隐患),则需赔偿。

本案中,2103室的4位业主作为玻璃所有人,构成共同侵权主体,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应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车主可要求任意一名业主赔偿全部损失,再由该业主向其他业主追偿。据报道,目前仅一人表示愿担责,但不影响其他业主的法定责任。

此外,物业公司作为建筑物管理人,若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如未提醒业主维护、未设置警示标志),也需承担部分责任。本案物业仅称“意外”,但未证明其已履行维护职责,故可能被追加为责任主体。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只有在证明其本身已尽管理、维护义务,或者损害是因第三人原因、受害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情况下,才能够免责。

值得强调的是,即便损害是因第三人过错、受害人过错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如果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自身也存在过错,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的大小根据其过错确定。

综上,高空玻璃自爆责任认定以推定过错为基础,业主和物业共同担责,业主内部连带赔偿。

2、若找不到全部责任主体,受损车主如何维权?

尤金堂:当部分责任主体(如其他3名业主)无法找到时,车主可采取以下维权方式:

其一、向已知责任主体协商索赔:车主可先向物业或已知的业主主张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后,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案中,贾女士可与愿担责的业主协商,或要求依法应担责的物业承担。

其二、通过诉讼维权:车主可提起诉讼,将物业和所有业主列为被告。法院根据证据确定责任比例。

若部分业主缺席(如本案3人未现身),审理法院可依据现有证据(如物业记录)对未到庭业主公告送达并缺席判决。

3、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车主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尤金堂:车主作为原告,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据应聚焦四要素: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责任主体、损失金额。具体如下:

首先、损害事实证据:证明车辆受损情况。

现场照片或视频:显示车辆损坏部位(如后窗破碎)及现场环境(如玻璃碎片位置)。与相关责任人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视频等关键证据。

报警记录或物业报告:证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和初步认定(如物业称“玻璃自爆”)。

其次、因果关系证据:证明损害由玻璃自爆直接导致。

监控视频或目击证人证言:如案例中“公司楼下”可能有监控,显示玻璃坠落瞬间。证人证言(目击坠落过程的同事、保安)。

第三、责任主体证据:证明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身份。

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或物业记录,显示21楼2103业主名单(本案4个业主)或户籍信息。

物业合同或物业服务公示:证明物业对公共区域的管理义务(如巡查玻璃安全)。

第四、损失金额证据:量化维修费和其他损失。

维修评估报告:4S店出具的维修凭证(如贾女士的25000元报价),司法实践中,法院依据维修发票、结算单确认费用,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

第五、补充证据:天气报告(如事发日无极端天气,反驳“不可抗力”)。

第六、举证责任分配:车主对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负初步举证责任;业主和物业则需对“无过错”举证(如玻璃质检报告、维护日志),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准备建议:车主应立即收集现场证据(防止灭失),并固定证人证言;若部分证据不足(如小区监控视频),可申请法院调取。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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